关于启用新版科创板业务(含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版科创板业务(含融资融券交易)
风险揭示书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我司于2021年1月25日启用新版的科创板业务(含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新增以下内容的风险提示:
1.科创板股票可能因触及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科创板股票,存在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的单只股票数量不超过50万股的限制。
2.因触及交易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自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科创板股票因触及重大违法类、财务类或者规范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且首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于该期限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
请您充分了解科创板退市制度及相关规定,密切关注相关风险,及时从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科创板业务(含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安博网页版
2021年1月27号
科创板业务(含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或存托凭证(以下统称科创板股票)交易(含发行申购)以及在信用账户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担保品买入及担保物提交)的相关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制定《科创板业务(含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向您进行如下风险揭示,请认真阅读并签署。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存在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除了面临证券市场中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之外,还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一)科创板企业所处行业和业务往往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技术迭代快、风险高以及严重依赖核心项目、核心技术人员、少数供应商等特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主营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二)科创板企业可能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能连续盈利、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有累计未弥补亏损等情形,可能存在上市后仍无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
(三)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市场化导向,询价、定价、配售等环节由机构投资者主导。科创板新股发行全部采用询价定价方式,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等七类专业机构投资者,而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同时,因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四)初步询价结束后,科创板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将按规定中止发行。
(五)科创板股票网上发行比例、网下向网上回拨比例、申购单位、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布等与目前上交所主板股票发行规则存在差异,您应当在申购环节充分知悉并关注相关规则。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不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条件的限制,即存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束后,发行人增发股票的可能性。
(七)科创板股票可能因触及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科创板股票,存在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股票数量不超过50万股的限制。因触及交易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上交所自上市公司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科创板股票因触及重大违法类、财务类或者规范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且首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交所于该期限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您应当充分了解科创板退市制度及相关规定,密切关注科创板股票退市相关风险,及时从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八)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九)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时,特别表决权股份将按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股份转换自相关情形发生时即生效,并可能与相关股份转换登记时点存在差异。您需及时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以了解特别表决权股份变动事宜。
(十)相对于主板上市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更为灵活,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比例上限和对象有所扩大、价格条款更为灵活、实施方式更为便利。实施该等股权激励制度安排可能导致公司实际上市交易的股票数量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数量。
(十一)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您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股价波动的风险。
(十二)科创板在条件成熟时将引入做市商机制,请您及时关注相关事项。
(十三)您需关注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最小价格变动单位、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等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股票交易存在差异,避免产生无效申报。
(十四)您需关注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大宗交易,不同交易方式的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存在差异。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适用上交所主板市场股票大宗交易中固定价格申报的相关规定。
(十五)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与上交所主板市场存在差异,您应注意相关风险。
(十六)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您应当关注与此相关的风险。
(十七)符合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在科创板上市。红筹企业在境外注册,可能采用协议控制架构,在信息披露、分红派息等方面可能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红筹公司注册地、境外上市地等地法律法规对当地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可能与境内法律为境内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存在差异。
(十八)红筹企业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在科创板上市。存托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红筹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您应当充分知悉存托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具体内容,了解并接受在交易和持有红筹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十九)科创板股票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您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二、信用账户内交易科创板股票风险
(一)科创板股票特殊的上市、交易、退市机制导致的股价波动及退市风险
1.科创板新股发行全部采用特殊的定价方式(详见一、(三)项)。
2.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详见一、(十一)项)。
3.您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最小价格变动单位,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等与其它A股股票的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差异,您应避免因前述差异而产生无效融资融券交易申报。
4.科创板股票可能因触及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详见一、(七)项)。
鉴于上述科创板股票的风险特性,信用账户持有科创板股票的,更易触发追加保证金及强制平仓、更易触发因担保证券涉及退市风险引发的相关资产损失风险。您以科创板股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潜在损失风险可能高于以其它A股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二)本公司有权对投资者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采取更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
1.为防范科创板股票股价波幅较大的风险,本公司有权对科创板股票设置更严格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和标的证券准入条件、更低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更严格的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并有权设置不同的保证金比例;本公司可能因上述措施而无法满足您的融资融券交易需求,上述措施也可能对您的交易决策和交易速度产生一定影响。
2.对于信用账户中持有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根据合同的约定,调整其融资融券业务警戒线和平仓线。您可能因警戒线和平仓线的调整而导致其信用账户资产被强制平仓,造成您资产的经济损失,该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3.本公司有权结合投资者的科创板股票持仓集中度、维持担保比例等因素综合确定融资融券合约的展期条件。您不符合前述展期条件的,需按照融资融券业务合同规定的相应的合约到期日偿还融资融券负债。
4.本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将属于科创板的股票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将其公允价值调整为零或要求投资者提前归还负债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鉴于以上更为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对您在信用账户交易科创板股票产生的影响及风险,请您关注本公司官网的最新公告,关注信用账户资产负债情况,并及时查看和接收本公司发送的通知。
上述风险将可能导致您的投资本金出现亏损,该业务还有以下重要信息:
第一、本业务本身没有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但在信用账户参与本业务可能发生因融资融券交易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第二、我司暂未出现因本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导致您参与该业务出现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或因本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导致影响您的判断的事项;
第三、参与本业务时存在限制您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情况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您所提供的账户基本资料、使用情况、诚信记录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可能被禁止或限制参与该业务。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所有风险,您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如您已充分理解,请您进行以下特别声明:
本人(本机构)已知晓科创板股票交易的风险和业务规则,自愿参与科创板股票投资,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个人/机构投资者签字:
机构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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