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信息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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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四)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五)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一)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四)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五)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非现场业务人员职责与执业行为规范
一、受理人员工作职责
1、对投资者开展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投资者的情况,适当性管理和业务准入条件审核,落实公司反洗钱制度的规定。
2、为投资者解读业务规则和相关协议内容,揭示投资风险,开展投资者教育;
3、核验投资者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审验业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
4、指导投资者填写业务表单,通过系统采集投资者申请业务的相关信息和影像;
5、业务办理过程中纸质业务资料的保管,业务办理完成后资料的移交;
6、对于投资者下载的公司APP等软件提供使用指导。
二、见证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非现场业务的现场或视频见证申请;
2、负责申请见证业务投资者身份和业务申请意愿真实性的核实;
3、见证业务办理过程中投资者业务表单、协议等签署过程的录制;
4、负责见证业务办理过程中受理人员对投资者开展相关业务风险揭示过程的录制;
5、负责投资者申请网厅相关业务的视频见证过程录制和相关事项告知。
三、非现场业务人员行为规范
1、非现场业务人员应不受任何压力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的不当影响,对于违法违规指令或者授意应当予以拒绝;必要时可直接向运营中心和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2、非现场业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中掌握的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向其他机构、人员泄露,或者利用客户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非现场业务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离职守,无故不履行职责;
(二)、违反规定授权他人代行职责;
(三)、利用履职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四)、其他损害客户或公司利益的行为。